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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产业扶贫做法、成效及工作建议
党旗领航·电商扶贫 / 2017-08-25

         本网北海讯  今年以来,北海市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发展模式,全力抓好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经验做法

实施脱贫攻坚大会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产业工作,制定印发了《北海市“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大会战方案》,全市2016-2018年计划投入7.729亿元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一是对上年脱贫户巩固提高每户平均补助产业资金1000元、当年预脱贫户每户平均补助产业资金5000元,投入0.48亿元;二是对入股合作社的所有贫困户,每户补助发展产业入股资金3000元,投入0.13亿元;三是每个贫困村补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万元,投入0.079亿元;四是投入小额信贷资金4.77亿元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五是对79个贫困村平均每个贫困村扶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0万元,投入1.42亿元;六是投入0.85亿元扶持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产业。

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201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43万元,其中安排切块下达县区资金10043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与加工产业和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97.1%,是2016年的三倍多,是自治区2017年下达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的二倍多,是历史之最。到目前为止,全市今年共投入扶贫产业项目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00.17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资金2975.34万元、市本级资金10043万元、县级资金2724.83万元),是上年3783.9万元的四倍多,有力推动了全市产业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创新产业发展模式。目前,全市实施扶贫产业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贫困村贫困户入股村级村民合作社发展产业。全市每个贫困村都组建一个以上的村级村民合作社,吸纳所有贫困户利用产业开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户4000-8000元)和村“两委”干部资金入股合作社,实施“村‘两委’+合作社+贫困户+基地”的资产性收益扶贫模式来发展稳定增收的种养与加工产业,经营合作期原则上五年以上,按股按利润分红,合作社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务工报酬收入,增强了村“两委”的战斗力、凝聚力,确保了贫困户发展稳定增收产业,实现稳定脱贫。二是非贫困村贫困户入股镇级村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全市每个镇(乡、街道)都组建镇级村民合作社或培育龙头企业,吸纳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利用产业开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实施“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贫困户+基地”的资产性收益扶贫模式来发展种养与加工产业,保本固定分红,并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务工报酬收入,确保贫困户有稳定增收产业,实现稳定脱贫。三是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扶持自主发展稳定增收产业。

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2017年该市采取多渠道投入、多种模式经营来发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安排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2016年脱贫的22个贫困村和2017年预脱贫的46个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每个村补助10万元(石康镇水车村去年已扶持10万元不列入、山口镇高坡村去年已扶持4万元)。同时,围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每个贫困村平均安排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60万元;二是安排基层组织建设资金2500万元(其中市本级1250万元,县区配套1250万元)。用于扶持60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48个),每个村安排40-5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三是争取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200万元。扶持一县三区6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5个)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每个村安排专项扶持资金200万元;四是动员爱心企业资助。如中信国安集团资助130万元建设银海区大坎村(贫困村)新建果蔬大棚38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该市今年采取多种模式发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主要有合作社经营模式、市场铺面出租经营模式、土地流转(出租)模式等。通过多渠道投入、多种模式经营发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确保到今年底,2016年脱贫的22个贫困村和2017年预脱贫的46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同时,为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实现年收入达5万以上奠定良好基础。

创新实施“一帮一联”差异化扶持项目。2017年,全市安排市、县(区)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47.2万元实施“一帮一联”差异化扶持项目,全市10236户贫困户每户安排2000元,由帮扶责任人与结对贫困户共同商定项目计划并实施。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到户发展生产购买种子种苗、肥料饲料等生产资料以及与脱贫达标有关的项目。结对帮扶责任人在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基础上,严格标准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共同商定具体到户产业项目计划,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项目落到实处、贫困群众得到实惠,为脱贫达标奠定基础。

做好“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评级授信条件的939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完成小额信贷评级,完成率100%;完成获贷金额23103.38万元,获贷贫困户5220户,获贷率达55.59%、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户均获贷4.43万元。小额信贷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户自主经营发展产业和委托农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发展稳定增收产业,固定利润分红8%以上,贷款期三年,每年年底分红一次给贫困户,实现了贫困户的稳定增收。

发展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一是以创建“全域旅游城市”为契机,将贫困村纳入北海全域旅游规划进行整体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二是对已完成《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县区和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评审的9个旅游扶贫重点村,落实专项资金,抓紧组织实施,加快乡村旅游发展。

强化监督检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扶贫产业项目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以“红、黑榜”、集体约谈、清单提醒等形式,对各县(区)、镇(乡、街道)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进行通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通过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镇(乡、街道)和帮扶单位进行约谈、点评;将扶贫产业工作进度滞后的内容列出提醒清单,通报给市直各定点帮扶单位和对应挂点联系的市四家班子领导,进一步落实帮扶工作责任,确保扶贫产业项目扎实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市贫困人口呈插花分布,帮扶难度大、投入成本高,难以发展贫困户集中连片的、规模化的种养产业;二是贫困村的产业绝大部分都是单家独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稳定脱贫的难度大;三是贫困村产业配套的基础设施条件差,抵御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能力不强,严重影响了产业扶贫的“稳定增收”效果;四是乡村旅游扶贫产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农村旅游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乡村旅游扶贫贡献率低。

三、工作建议

1.加大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贫困村农田水利设施差、村级硬化道路档次低,且毁损严重,历史欠账多,严重制约了扶贫产业项目的顺利开展,建议自治区倾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改造。

2.加大贫困村能人培育力度。在“村两委”换届中,要吸收致富能力强、有群众基础的能人党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两委”班子。同时,要加强组织“村两委”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产业扶贫技能、农村经营管理与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

3.推进土地流转和产业集中。出台土地流转优惠政策,探索贫困户参股、入股或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贫困村产业项目,解决贫困户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一等问题。

4. 抓好乡村环境整治提升。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机制建设,同步推进乡村建设规划与扶贫产业、旅游观光“农家乐”等对接,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村特色旅游产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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