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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狠抓产业扶贫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
金岸优品-党旗领航·电商扶贫服务平台 / 2017-04-07

          从4月6日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全区2017年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获悉,今年,广西将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举措抓紧抓实,不断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以确保今年全区70万贫困人口、900个贫困村和6个贫困县实现脱贫摘帽,确保完成48.4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同时确保已摘帽的贫困村和贫困县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贫困发生率保持在3%以下。

  为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广西要求各地扭住产业扶贫这个关键,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壮大优势特色种养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突出抓好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长寿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光伏扶贫、“扶贫车间”等扶贫新模式,力争每个县发展几个特色优势产业、每个贫困村形成1个以上主导产业,确保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让更多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得到实惠。要求各地要突出特色,精准选择产业项目,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富硒等农产品,确保产业有效益、有竞争力,避免出现产业同质化现象。同时,要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增养农村电商人才,推广“空中农贸市场”电商扶贫模式,帮助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问题。

  发展扶贫产业,关键要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为此,广西要求各地要依托本地资源,谋划一批产业项目,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有资金、有销售网络、有技术的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发展。要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扶贫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要建立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示范基地+贫困户”“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土地合作入股等发展模式,让贫困户真正参与产业开发,共享产业发展成果,实现稳定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助推脱贫攻坚具有重要作用。广西鼓励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有意愿的贫困户吸纳为社员,并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支持、产业帮扶、技能培训,从而增强贫困户的主体意识和“造血”功能,大力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各地要引导合作社规范运作,帮助解决合作社培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问题,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扶持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各地必须加大金融对产业扶贫的支持力度。广西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快贫困地区信用体系、担保体系、风险补偿机制建设,帮助企业、合作社、贫困户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要切实管好用好扶贫小额贷款,指导贫困户将贷款用于产业发展,做到有项目、贷到款、用得出、有成效。要争取国家加大对广西扶贫再贷款的支持,扩大地方金融机构向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发放扶贫贷款的规模。同时,探索开展保险支持产业扶贫的有效方式。

  为推动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广西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梳 理了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产业带动型等10种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供各地根据实际选择借鉴,并提出了加快和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税、土地、金融、科教、社会帮扶等方面政策,特别要求县级财政统筹中央、自治区、市县各项资金,确保每个贫困村有50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依据国家要求,自治区相应调整了脱贫摘帽标准,要求从2017年开始,贫困村(含2016年摘帽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要求到2万元以上,到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

  当前,广西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村里没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载体和抓手。为此,广西要求全区5000个贫困村要统一成立村民合作社。自治区制订了《村民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及章程(征求意见稿),对村民合作社的性质、设立程序、社员权利及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指导监督、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广西要求各地要结合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尽快在5000个贫困村把村民合作社组建起来,加快建立和发展集体经济性质的村民合作社,以带动更多村民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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