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包括我市马山县在内的广西20个县入选。
《通知》称,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安排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关文件,西部10省区市综合考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等因素,结合各地实际,确定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这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广西被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马山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靖西市、昭平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天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