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底,南宁市纪委在上林县试点推行乡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公开,促进基层权力公开、公正、透明运行,从源头上治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锁定公开对象,紧盯“三类人群”。紧盯乡镇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含乡镇党委政府机关、乡镇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定工干部和半定工干部以及这些人员的直系亲属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等三类涉权人群,统一收录涉权人群基本信息,建立乡村干部亲属数据库,通过信息查询方式可快速检索、精准查找涉权事项当事人信息,实现高效、便捷、规范的信息化管理。
划定公开事项,紧盯“四类事项”。紧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资格评定四类涉权事项,凡是乡村干部及其亲属参与政府采购、承接项目工程、享受非普惠类补贴补助资金、享受特困人员和贫困户待遇的一律进行公开公示,进一步提升涉权事项透明度,为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划出“红线”,严防贪腐“黑手”伸向扶贫领域惠民资金。
设定公开步骤,紧扣“四个环节”。乡村干部及其亲属凡是与扶贫领域涉权事项相关的,必须及时、如实向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工作所在地报告;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将涉权事项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收集汇总涉权事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涉权事项合规性进行严格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乡村干部工作所在地和资金享受、项目实施地分别公示乡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