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兴宁区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助推脱贫攻坚。
坚持目标引领,加大扶持力度。自今年1月1日起,兴宁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80元,同时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将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第三代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补贴范围。
坚持精准帮扶,凝聚各方合力。新政策出台后,兴宁区组织民政部门与残联部门相互配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各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精准识别的标准,指导工作人员排查摸底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对象。依托“一帮一联”工作平台,发挥帮扶联系人作用,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申请补贴。截至2月底,兴宁区共有314名建档立卡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至2月累计发放50320元;245名建档立卡对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至2月累计发放39200元。补贴政策提标扩面后,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建档立卡对象新增7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建档立卡对象新增111人,有效保障了贫困残疾人基本利益。
坚持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兴宁区还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推动作用,广泛宣传“两项补贴”政策,提高“两项补贴”政策的宣传广度和深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获得相应补贴。另外,全力争取提高城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两项补贴”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