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办联合命名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至此,我市获得“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达标县)称号的县(区)数量达到6个。
近年来,南宁市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建设内容,纳入对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范围,层层压实责任。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全市共筹集资金约21.14亿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同时,计划2019—2022年从市财政公共预算中安排市级补助资金8.2591亿元用于“四建一通”工程建设,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道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