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南宁也迎来了这场历时五年长跑的“最后一圈”。
一年来,南宁市始终保持攻坚态势,继续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落实“跟上、盯住、办好”的工作要求,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全力打好“四大战役”和“五场硬仗”,紧盯未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全市实现了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4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41.3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压实责任 向决胜脱贫攻坚发起总攻
2020年,南宁市要实现3个贫困村摘帽、18803名贫困人口脱贫。一年来,南宁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四级书记抓扶贫”,坚持领导挂点联系帮扶制度,保持工作定力,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面对最后的“硬骨头”,南宁市强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加大结对帮扶力度,集中力量对3个未摘帽贫困村和54个有20户(含)以上未脱贫贫困户的重点村开展攻坚。出台《南宁市脱贫攻坚驻县(区)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包县包村包户包到位”的工作要求,由市领导带队,各级领导干部全员下沉到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邕宁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5万以上的横县、宾阳县,以及57个重点村,推动解决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中的困难和问题。资金方面,筹措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0.66亿元投入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地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项目方面,市直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农村道路建设、电网改造、以工代赈、饮水安全等项目安排上,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
在脱贫攻坚一线,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牵头组成专项行动工作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固成果、提质量,下沉帮扶促振兴”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队由18个行业部门组成16个行业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组,以及若干个乡镇工作组,抽调200多名党员干部,分3个时间段深入9个县区开展工作,通过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等关键指标,按照自治区标准逐项研究巩固脱贫成果的风险点和盲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步推进,向决胜脱贫攻坚发起总攻。
上下合力 确保防疫脱贫“两不误”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冲刺”的步伐。如何既做好疫情防控,又保障脱贫攻坚正常运转?南宁市高度重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通过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加快扶贫项目建设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
农历新年伊始,我市脱贫攻坚一线便纷纷忙碌起来,做好防疫消杀,组织农户返工,保障群众基本收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冲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为农村地区筑起了坚实的疫情防线。
作为一线扶贫干部们的坚强后盾,南宁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密切跟踪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推出多项农产品“稳产保供”措施,有序推动扶贫产业复工复产,抢抓延误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出台疫情期间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奖励和补贴政策,多渠道稳定贫困户就业;广泛开展各类线上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推送岗位信息,开展“点对点”劳务输出活动,有力保障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平安就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部分贫困劳动力确实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实际,开发扶贫岗位,确保“疫情防控要严,就业饭碗要稳”……南宁市一系列稳就业措施的落实,确保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
为减轻疫情对农产品销售的影响,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南宁市印发《关于开展“以购代捐”,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加大定点帮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粤桂扶贫协作平台的作用,主动联系广东大型商超解决扶贫产品难卖问题;采用电商直播方式,组织开展市县领导扶贫产品公益直播活动,通过市、县两级电商促销,带动扶贫产品销售。
多措并举 力促脱贫攻坚成果可持续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下。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南宁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完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监测机制,密切跟踪监测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这两类人群,安排防贫补助资金,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一揽子举措,提升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防止返贫、致贫。统筹做好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确保贫困村出列后、贫困户脱贫后不发生反弹。聚焦特殊群体,南宁市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提高农村低保档次补助标准,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人不漏”。
产业是脱贫攻坚成败的关键。南宁市始终高度重视,坚持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脱贫攻坚“五场硬仗”之一来攻坚,作为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衡量指标来推动,按照每个非贫困村15万元、贫困村100万—150万元的标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面达标注入强劲动力。目前,全市155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并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集体经济指标任务。
脱贫不是目的,小康才是目标。南宁市将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统筹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制度机制、工作举措等方面的衔接,在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宁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